民事拍賣抵押物聲請狀
執行標的金額:新台幣XXXXXX元整
聲 請 人
即債權人:X X X
住XXXXXXXXXXXXXXXXXXXXXX
送達代收人:李 志 正 律師
住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2段168號7樓之1
相 對 人
即債務人:X X X
住XXXXXXXXXXXXXXXXXXX
為聲請拍賣抵押物,爰依法提出聲請事:
聲請之事項
- 相對人所有座落XX縣XX鄉XX段XX小段160-2、160-9等地號之土地,權利範圍各9分之1,請准予拍賣。
- 程序費用由相對人負擔。
聲請之原因及事實
- 緣相對人…可稽。
- 查相對人…可證。
- 詎相對人…,為此,聲請人爰依民法第873條第1項之規定,狀請 鈞院鑒核,賜准依法迅予付諸執行,俾早日受償,以保權益,實感德便。
謹 狀
臺灣XX地方法院民事庭 公鑒
證物1:借據影本兩紙。
證物2:銀行匯款回條影本數紙。
證物3:抵押權設定契約書正本數紙。
證物4:他項權利證明書正本數紙。
證物5:土地登記謄本影本數紙。
證物6:台北古亭郵局存證號碼第XXX號存證信函及回執影本數紙。
中華民國XXX年X月XX日
具 狀 人:X X 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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