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事聲請退還裁判費狀
案號:臺灣XX地方法院XX年度XX字第XX號
股別:X股
聲 請 人:X X X
訴訟代理人:李 志 正 律師 均請詳卷
為聲請退還裁判費事:
- 鈞院XXX年度XX字第XX號損害賠償等事件,兩造業已和解成立,爰依民事訴訟法第83條之規定,聲請退還所繳第一審裁判費三分之二。
- 檢附聲請人在XX銀行XX分行,存簿帳號:XXXXXXXXXX之存摺封面影本(如附件),懇請 鈞院逕將應退金額撥入上開帳戶,實感德便。
謹 狀
臺灣XX地方法院民事庭 公鑒
附件:聲請人XX銀行XX分行帳戶存摺封面影本一紙。
中華民國XXX年X月X日
具 狀 人:X X X
訴訟代理人:李 志 正 律師
☆想了解更多相關法律資訊與知識請至官網查詢
♦如果您有任何法律問題,歡迎與我們聯絡:LINE 官方帳號
☆預約到所與律師進行法律諮詢的時間及流程為何?
☆來所與律師進行法律諮詢之費用如何計算?
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