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高法院44年台上字第892號判例
誣告罪之成立,
以告訴人所訴被訴人之事實必須完全出於虛構為要件,
若有出於誤會或懷疑有此事實而為申告,
以致不能證明其所訴之事實為真實,
縱被訴人不負刑責,
而告訴人本缺乏誣告之故意,
亦難成立誣告罪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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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法院44年台上字第892號判例
誣告罪之成立,
以告訴人所訴被訴人之事實必須完全出於虛構為要件,
若有出於誤會或懷疑有此事實而為申告,
以致不能證明其所訴之事實為真實,
縱被訴人不負刑責,
而告訴人本缺乏誣告之故意,
亦難成立誣告罪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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