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BGVKO5IzUiCeetTqX3OhA.jpg

民事拍賣抵押物聲請狀

執行標的金額:新台幣XXXXXX元整

聲 請 人

即債權人:X X X

           住XXXXXXXXXXXXXXXXXXXXXX

送達代收人:李 志 正 律師

           住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2段168號7樓之1

相 對 人

即債務人:X X X

           住XXXXXXXXXXXXXXXXXXX

 

為聲請拍賣抵押物,爰依法提出聲請事:

聲請之事項

  1. 相對人所有座落XX縣XX鄉XX段XX小段160-2、160-9等地號之土地,權利範圍各9分之1,請准予拍賣。
  2. 程序費用由相對人負擔。

    聲請之原因及事實

  1. 相對人…可稽。
  2. 查相對人…可證。
  3. 詎相對人…,為此,聲請人爰依民法第873條第1項之規定,狀請  鈞院鑒核,賜准依法迅予付諸執行,俾早日受償,以保權益,實感德便。

    謹  狀

    臺灣XX地方法院民事庭   公鑒

     

    證物1:借據影本兩紙。

    證物2:銀行匯款回條影本數紙。

證物3:抵押權設定契約書正本數紙。

證物4:他項權利證明書正本數紙。

證物5:土地登記謄本影本數紙。

證物6:台北古亭郵局存證號碼第XXX號存證信函及回執影本數紙。

 

中華民國XXX年X月XX日

具 狀 人:X X X

☆想了解更多相關法律資訊與知識請至官網查詢
♦如果您有任何法律問題,歡迎與我們聯絡:LINE 官方帳號
☆預約到所與律師進行法律諮詢的時間及流程為何?
☆來所與律師進行法律諮詢之費用如何計算?

arrow
arrow

    李志正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