另共有物之分管協議,除以契約之明示方式為之外,法律並無禁止採以口頭或默示之方法,就共有人間達成分管之約定,而所謂默示之意思表示,除依表意人之舉動或其他情事,足以間接推知其有承諾之效果意思者外,倘單純之沉默,依交易上之慣例或特定人間之特別情事,在一般社會之通念,可認為有一定之意思表示者,亦非不得謂為默示之意思表示(參最高法院21年上字第1598號及29年上字第762號判例意旨)
全站熱搜
另共有物之分管協議,除以契約之明示方式為之外,法律並無禁止採以口頭或默示之方法,就共有人間達成分管之約定,而所謂默示之意思表示,除依表意人之舉動或其他情事,足以間接推知其有承諾之效果意思者外,倘單純之沉默,依交易上之慣例或特定人間之特別情事,在一般社會之通念,可認為有一定之意思表示者,亦非不得謂為默示之意思表示(參最高法院21年上字第1598號及29年上字第762號判例意旨)
留言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