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建商是否逾期交屋


預售屋交易明細均訂立於契約中,買受人於交屋時,應計算工期,如有逾期,買受人即可依據契約書內訂定的完工日期、交屋日期,要求建商給付逾期罰款。


 


二、房屋面積的計算


所買受的房屋面積是否足夠,應認真計算,以免被不肖建商「偷」了你的坪數。


 


三、是否已按廣告內容建妥公共設施


買預售屋的消費常受廣告所吸引,而有些建商並未完成廣告內容的施設。


 


四、房屋本身有無瑕庇


區分所有建築物可分為「專有部分」、「共用部分」,買受人對於「專有部分」(也就是你買的單位),應找建築師或技師查驗有無瑕疵,如有瑕疵存在,應立即以存證信函或律師函通知建商,並主張建商應負起「物之瑕疵擔保責任」。


 


五、公共基金的移交情形


公寓大廈社區應設置「公共基金」,起造人於領得使用執照一年內,應按工程造價一定比例或金額提列,買受人有權關心「公共基金」的運用情況。


 


六、查看土地、建物登記謄本是否被設定抵押或其他負擔


預售屋一般會分成「自備款」及「銀行貸款」兩部分的付款方式,但也有不需要貸款,而以現金付清者;如屬於後者,一定要查看房子的土地、建物登記謄本的「他項權利」欄上是否被設定了如抵押權的負擔,如果被設定了,一定要馬上要求建商負責塗銷。


 


除了上面所列的六點以外,尚有:停車位的種類及規格、保固期、機電、消防設備、保全、管線、海砂(氯離子含量過高)、是否有輻射鋼筋(輻射屋)……等之情形,都要小心注意,以免權益受損喔!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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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李志正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