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濟部793 21日經商字第20325 號函所示:「有關公司未依公司法第228 條第1 項規定,於股東常會開會30日前交監察人查核,此部分僅生監察人得否異議或拒絕查核之問題,至股東會日後對於有關表冊所為決議之效力則不受影響」,及經濟部805 9 日經台商(五)發字第210957號函所載:「有關董事會所造具之各項表冊未遵限備置於本公司,至無法供股東於股東常會開會10日前查閱者,雖為違背公司法第229 條規定,但仍不影響股東會決議之效力」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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