IMG_2718.JPG

1.刑事過失傷害罪

道路交通事故肇事人究竟有無故意,因舉證經常十分困難,故大都論以過失犯,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可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(刑法第276條是過失致死罪之規定)。

2.告訴乃論之罪

過失傷害必須被害人表明提出告訴之意思(刑法第287條參照),由警方將案件移送檢方偵辦(但若是過失致死,則為非告訴乃論之罪)。倘若當事人已自行和解或被害者不願提出告訴,則不告不理(刑事訴訟法第237條參照),檢察官和法官不會主動進行偵查和審判的程序。

3.其他相關問題

(1)由警方作完筆錄轉送地檢署,由於這部分是屬於「刑事部分」,基本上你已經提出告訴了,接下來警方會移送到檢察官那裡,那你就等候通知,檢察官應該會傳喚你去訊問作證,至於多久不一定,大概一至兩個月不等。

(2)基本上刑事部分,如果你已經於六個月已內提出告訴,檢察官不見得會一直要你出庭,如果是單純的車禍案件,可能頂多開個一兩次,至於民事部分,如果你有另提民事訴訟,就要你自己去開,會開幾次庭則不一定。

(3)若檢察官有轉送調解不用付錢,就在調解委員面前磋商一下,基本上沒有強制一定要調解成功,大家只是發表各自的條件,看可不可以避免繼續訴訟下去。

(4)當一場車禍事故發生時,很常是要申請車禍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,檢察官通常不會自己下判斷。

(5)車禍事故鑑定委員會之鑑定報告不具有絕對的法律上效力,它可以說是一個鑑定肇事責任的機構,當雙方對警方所作的肇事責任初步研判有異議時,可聲請檢察官送交通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。

 

☆想了解更多刑事相關法律資訊與知識請至我們的網站查詢
♦如果您有任何法律問題,歡迎與我們聯絡:LINE 官方帳號
☆預約到所與律師進行法律諮詢的時間及流程為何?
☆來所與律師進行法律諮詢之費用如何計算?

arrow
arrow

    李志正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