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於光〤遍照公司廣告內容重要錯謬處的指駁


【重要錯謬01】:更生要還多少?依§75Ⅱ、§142之規定,還債務的20%嗎?(參見該廣告Q11


【民事廳意見01】:(一)更生方案是否能獲得法院之認可,應視該方案「是否能夠獲得債權人會議可決」或「內容是否公允」而定,依據本條例§75Ⅱ、§142之規定,無法當然導出「只要還債務的20%」此種結論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二)債務人於清算程序終止或終結後,倘受不免責裁定,其縱使依據本條例§142規定繼續清償債務,使各普通債權人受償額均達其債權額20%以上,因而向法院聲請裁定免責,法院仍應斟酌債務人不免責事由之情節、債權人受償情形及其他一切情狀,而為准駁,並非當然予債務人免責。


【重要錯謬02】:什麼情形可認定債務人所提更生方案之條件公允?依§49、§75、§142之規定,提出清償總債務20%之更生方案即可?(參見該廣告Q70


【民事廳意見02】:(一)法院認定債務人所提更生方案是否公允,宜綜合考量債務人之職業、生活狀況、負債程度、可預見之收入、可預期之必要基本生活支出等情事定之,亦即,在維持債務人合理基本生活所需之範圍下,於法定期間內,由債務人盡力清償其債務,才是公允的方案。


(二)依據本條例§49§75Ⅱ、§142之規定,無法當然導出「提出清償總債務20%之更生方案即可」此種結論。


【重要錯謬03】:銀行損失那麼大,倒掉怎麼辦?今天政府怕銀行倒閉的心態,銀行捅了再大的漏洞,都會有其他銀行接管?(參見該廣告Q12


【民事廳意見03】:該公司傳播錯誤訊息(還兩成就可以當然免責),存心吃定政府,心態可議。


【重要錯謬04】:既然打那麼大的折扣,我現在拼命刷卡可以嗎?當然可以拼命刷卡,因為使用異常,更生反而難以通過?(參見該廣告Q13


【民事廳意見04】:依據本條例§134規定因浪費行為,致財產顯然減少或負擔過重之債務,而生開始清算之原因,債務人可能將會不免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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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李志正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