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YV_c9xE8HnnysfFNCFgXQ.jpg

民事爭點整理狀

案號:臺灣高等法院XXX年度XX字第XXX

股別:X

 

附帶上訴人

即  原  告:X X X

訴訟代理人:李 志 正 律師           均請詳卷

附帶被上訴人

即  被  告:X X X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訴訟代理人:X X X 律師

X X X 律師          均請詳卷

 

為就上開當事人間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,爰依法提呈爭點整理狀事

壹、不爭執事項

一、…。

二、…。

三、…。

四、…。

五、…。

貳、爭執事項

一、…?

二、…?

三、…?

四、…?

五、…?

謹   狀

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庭       公鑒

 

中華民國XXX年X月XX日

具  狀  人:X X X

訴訟代理人:李 志 正 律師

 

☆想了解更多相關法律資訊與知識請至官網查詢


♦如果您有任何法律問題,歡迎與我們聯絡:LINE 官方帳號

加入好友
☆預約到所與律師進行法律諮詢的時間及流程為何?
☆來所與律師進行法律諮詢之費用如何計算?





 

arrow
arrow

    李志正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